2023年综合治理计划
第一阶段:城市建设和环境整治
目标:
到2023年底,城市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,城市面貌焕然一新,空气质量和水质水量得到显著改善。
执行措施:
一、推动城市“绿色”建设,大力开展绿化、美化、山水园林、森林公园、城市花园等活动,提升城市环境品质。
二、加强工业、交通、建筑等领域环境治理,强化监管和处罚力度,保障环境质量。
三、加强生态保护,推进生态修复和生态廊道建设,维护生态平衡。
第二阶段:社会治理创新和文化建设
目标:
到2023年底,社会治理创新和文化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,社会治安形势稳定,人民群众安全感、满意度不断提升,文化水平和文化软实力全面提高。
执行措施:
一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,深入落实政法综治、网格化管理等制度,规范社会组织管理。
二、促进文化发展,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,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遗产旅游开发。
三、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,落实社区治理主体责任,提升社区治理水平。
第三阶段:公共服务和信息化建设
目标:
到2023年底,公共服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,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更加完善,信息化建设水平和应用水平显著提高。
执行措施:
一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,完善交通、水电、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,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。
二、加强 information 技术创新,推动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,促进产业智能化、城市数字化、社会信息化。
三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,建设政务服务和信息公开平台,为民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。